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在会上说
在环境违法处罚缓期执行的案例中,有两种公共利益的表述同时出现:一种是环境行政处罚旨在维护的社会环境利益与人类的生存空间、生命健康利益。这就要求,在判断环境违法处罚是否应缓期执行时,应当强调对违法项目的潜在环境危害性的评估,而目前所有案例的公示资料中都没有公开这一内容。
在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中,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察中心于2009年8月、2010年10月两次到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列车噪声、震动严重扰民等问题,但缓期期限已过,这些问题仍然存在。从法理来看,缓期执行已经是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偏向,法律的天平不能永远偏向一边,否则这种偏向就会被无休止地利用并最终被滥用。●从法理来看,缓期执行已经是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偏向,法律的天平不能永远偏向一边,否则这种偏向就会被无休止地利用并最终被滥用。缓期执行期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结果,但无论是立即执行还是解除处罚,都建立在环境违法企业的积极作为是否符合一定评判标准的基础上,从公开的案例来看,这个标准在环境保护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书或者责令改正决定书中并不统一。这一权威解释显然过于简单。
在缓期执行期间,环境违法企业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并主动接受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当然,这种利益的权衡建立在所要权衡的利益具体化的基础上。对生态文明的重视,缘于对当前现实的体察。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论述,引起了公众的热议。这种阻力来源于地方官员的政绩诉求,在以GDP为主要考核指标的体系下,大项目、重化工项目最容易提升GDP,舍生态而追发展丝毫不难理解。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的论述,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到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再到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给科技留出了足够广阔的发挥空间。几十年来,中国在取得辉煌经济成就的同时,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越来越严峻。
此外,建设生态文明,科技的作用不可小视。今天,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因此,要让美丽中国成为现实,科学发展是关键,制度建设是保证。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但是,生态文明建设遭遇各方阻力也是不争的事实。约束偏软,导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较难。
这种阻力,来源于部分人士的短视,只要有钱赚,子孙的未来,民族的前途,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对科技工作者而言,一方面要为生态文明建设得到足够重视、科技大有用武之地而欣喜,另一方面也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当做对科技界的要求,自觉投入其中,发挥独特作用。近年来,从对PM2.5的焦虑到对PX化工项目的担忧,无不显示出人心所向。经济下滑趋势明显,导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较难。
公众逐渐意识到,美丽的山水、清新的空气也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哪怕每个人都只有一滴水的力量,也要会聚成长江黄河,共同浇灌出一个美丽中国
近年来,从对PM2.5的焦虑到对PX化工项目的担忧,无不显示出人心所向。五年前,生态文明首次进入十七大报告。
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的论述,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到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再到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给科技留出了足够广阔的发挥空间。对生态文明的重视,缘于对当前现实的体察。这种阻力,来源于部分人对他人漠不关心,以邻为壑排放污染就是明证。哪怕每个人都只有一滴水的力量,也要会聚成长江黄河,共同浇灌出一个美丽中国。此外,建设生态文明,科技的作用不可小视。从政府到公众,对生态文明的重视毫无疑问是事实。
这种阻力,来源于部分人士的短视,只要有钱赚,子孙的未来,民族的前途,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公众逐渐意识到,美丽的山水、清新的空气也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管怎样,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取得共识。但是,生态文明建设遭遇各方阻力也是不争的事实。
几十年来,中国在取得辉煌经济成就的同时,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论述,引起了公众的热议。
因此,要让美丽中国成为现实,科学发展是关键,制度建设是保证。这种阻力来源于地方官员的政绩诉求,在以GDP为主要考核指标的体系下,大项目、重化工项目最容易提升GDP,舍生态而追发展丝毫不难理解。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经济下滑趋势明显,导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较难。
生态文明地位的提升,彰显了我们党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理念,展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家园的美丽图景。在十八大报告中,有关生态文明的论述占有很大篇幅。
对科技工作者而言,一方面要为生态文明建设得到足够重视、科技大有用武之地而欣喜,另一方面也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当做对科技界的要求,自觉投入其中,发挥独特作用。约束偏软,导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较难。
今天,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恰恰是这种有限修改的原则,体现了立法机关的实用性考量,但这样的想法却可能丢弃了环保法修订的目的与意义。
在美国,新立法只有国会议员可以正式在国会里提出。《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实施,近两年正式启动大修。但如果以三分之二以上罕见高票通过的话,总统也就无权否决了。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虽是基于23年来我国环境法律发展的需要,但更是我国目前日益严峻的环境民生诉求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体现。
这种立法来源一般叫做行政沟通。此前,环保部曾向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交过一个环保法修正案建议稿,但草案对环保部建议稿的意见删减较多。
因为环境保护方面有许多非常先进的理念,目前尚需要更多尝试才能成熟,或有待更多利益主体达成共识,所以环保法的定位就一直摇摆于该法是一部理念法还是制度法的问题上。设想现在,历经数年调研与立法博弈,与环保法相关的各部委也都同意了,可如果法律刚制定好,那边厢群众又有意见了,修法目的如此落空,其效力的软弱会更为明显。
除了罗列了草案中的四大问题外,还提出了10项需要补充的新环境管理制度,14项需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及相关规定,10项关于法律责任的修改建议,共计34项。此次,环保部向社会公布其对全国人大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其中还不乏尖锐的建议,这在以往的立法中比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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